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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督察65丨双鸭山:以“六见”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发布时间:2023.04.28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双鸭山市以“六见”标准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见人员


建立“市级领导带头联系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当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细化到各委办局专人推进”工作体系。由10位市级领导牵头推动10项重点任务,64名县(区)党委和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主体责任,128名工作人员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做到任务有牵头人,责任有担当人,问题有落实人。





见任务


结合全市实际情况,适时、适限、依规确定整改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共24项整改任务、98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1项整改任务、60条整改措施,已完成任务均履行验收销号程序,剩余13项整改任务,38条整改措施均按序时推进,确保任务落实。





见时限


对各项任务限定完成时限,实行“日常报告+定期调度+现场督导”工作机制,紧盯资金保障落实、工程建设进度、前期手续办理等各时间节点,针对宝山区五个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饶河红旗岭农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治理等进度缓慢问题,利用“五步法”及时预警,确保时限精准。





见招法


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项整改任务和1项信访案件纳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和攻坚克难行动,纪检部门开展专项监督,组织部门强化成效考核,财政部门申报资金项目,合力攻坚整改,确保全部整改任务依规依限依标高质量完成,确保招法可行。






见责任


压实落靠整改主体责任,适时督导问责。针对毁林种参问题,党纪政纪处分31人,追究刑事责任9人,开除监管不力17人,针对违法占地问题,问责3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双开1人,确保责任落靠。





见成效


紧盯问题整改各环节成效进展。完成毁林种参、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两高”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部分规模养殖场整治等11项问题整改,其中3项整改问题已通过省级销号验收,确保成效显著。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