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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召开环评单位警示教育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7.21

为******加强环评监管,筑牢生态环境源头预防******道防线,7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环评单位警示教育座谈会,与省审项目环评单位代表进行警示座谈,对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情况、2023年上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情况等进行通报,以案说法,以案为鉴,明确有关要求,部署下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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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环评造假入刑司法实践的重大突破,也是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标志性成果,充分彰显了生态环境部门、刑事司法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案件中依法被予以刑事处罚的人员,既有“空壳”环评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也有“挂靠”的环评工程师,还有居间联络的中介“掮客”,覆盖了环评造假的主要链条。锦华环评造假案的宣判,再次为广大环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部门、刑事司法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持“零容忍”态度,对弄虚作假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各环评单位要以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为鉴,切实认清环评监管的形势,把好把牢环评文件质量。如果有人唯利是图、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会议要求,各环评单位要保持初心,切实把环评作为一项事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要存有敬畏心,加强行业自律,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环评工作;要有信心和耐心,依靠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环评文件赢得市场信誉;要齐心共进,珍惜职业荣誉,严守职业操守,守好环评从业的底线;要有责任心,以质量为王,把质量视为企业生存的生命线,达到以“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塑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以高质量环评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厅环评处、省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负责同志和环评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