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环境系统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之际,7月25日至28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司法厅共同举办的2023年度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班在林都伊春召开。
省生态环境厅核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陈家厚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伊春市副市长史春光,中共伊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刘宏宇分别致辞。
本次培训邀请了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专家、司法部特聘专家、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检察院的专家进行授课,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政策、工作经验及鉴定评估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覆盖了从案件启动、鉴定评估、公益诉讼到环资审判全过程。培训还特别邀请了福建省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介绍了漳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执法衔接工作经验,重点讲解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七个率先”的“漳州模式”。
培训设置了省内经验交流和专题讨论环节,哈尔滨、大庆、伊春、鹤岗4市生态环境局介绍了工作经验,生态环境、法院、检察院、司法鉴定机构4系统业务骨干围绕培训内容和各自领域业务难点进行分组讨论。学员们纷纷表示,这次培训课程内容安排得非常有针对性,提供了一次难得的贯穿行政、司法鉴定和司法系统的全领域学习交流平台,在交流中产生思想碰撞,找到了工作的“发力点”,以不同之“利剑”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工作难题,对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队伍建设发挥了良好作用。
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从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院系统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各市(分)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和司法鉴定机构的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共计133人参加现场培训。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