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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批准《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公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HJ 1187-2021)。

  本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8月27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8月30日印发


来源:生态环境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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